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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区医保局,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健局:
现将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2020〕138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2020〕138号)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黎道莉;联系电话:8823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