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并重点公开下列: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三亚市政府门户网
三亚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anya.gov.cn)是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的平台。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在门户网站内公开相关信息,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2个类别,分别为主题分类和组配分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网站内容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搜索信息按照信息类别、信息格式和发布时间等分类展现,信息类别分为新闻、政务、互动、服务、图片等,信息格式涵盖word、ppt、pdf、excel、txt、rar等,发布时间包括一周、一月、一年及自定义时间段。此外,关键词搜索还可以根据内容相关度、发布时间的先后次序、全文匹配或标题匹配的方式展现信息。
(3)文件搜索:设有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三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如:选择发文机关为“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即可搜索到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公开的全部文件;选择文件标题、发文字号等多个条件,可搜索到满足上述条件的文件。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审计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机关
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三亚市天涯区儋州社区一巷17号对面三楼审计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911639
邮政编码:572000
电子邮箱:systyqsjj@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本页面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2.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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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三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7号,邮政编码:572000,联系电话:0898-88989623,电子邮箱:syszfxxgk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