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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2018年绿化宝岛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8年绿化宝岛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18年绿化宝岛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实施绿化宝岛行动,不断提高重点生态修复成效和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战略部署,按照我市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的要求,以增加“绿量”、提升“绿质”为主题,构建“显山、露水、见林、透气”的生态格局,结合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扩大会的工作部署,以实现我市景观更加优美、“生态更加宜人”为目标,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生态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景观提升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统一部署、分区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计划指标及主要任务
2018年省下达我市计划造林绿化指标1200亩,其中,指令性计划700亩,指导性计划500亩。义务植树任务指标20万株。
2018年我市绿化宝岛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完成省下达的1200亩造林绿化任务;二是进一步推进“四边”复绿行动;三是实施大茅隧道西口山体造林工程;四是实施鹿颈角北部队项目地应急绿化造林及挂网工程;五是组织机关及团体植树,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六是组织对历年造林成果进行养护。
四、建设内容
(一)造林指标任务
2018年省下达我市计划造林绿化指标1200亩,其中,指令性计划700亩,指导性计划500亩。已将计划下达各区(育才生态区),按我市2018年造林绿化任务计划表实施完成。同时分解下达绿化宝岛市财政资金156万元(1300元/亩),补贴各区(育才生态区)造林费用。(详见附表一、四)
(二)“四边”复绿行动
“四边”指城边、路边、村边、水边。按照省统一部署及《三亚市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8年我市“四边”复绿行动计划任务为600亩,现同时下达各区(育才生态区),按三亚市2018年“四边”复绿任务计划表实施完成(详见附表二),各区(育才生态区)在开展年度造林绿化时,要结合落实“四边”复绿,尤其注重“两环”即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和村庄绿化,为全域旅游打下生态基础。
在宁远河上的保文河、好汉河、南递河、报万河、南来河、保塔河等支流,以造竹林为主,搭配原有生态树种来逐步恢复生态。实施方式可引入“村民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即与村民签订协议,在合法合规的合适种植区域内,由育才生态区采购种苗或村民自寻原生态竹种有序进行种植和养护,通过验收后,实行“谁种谁有,多种多得”的原则给种竹村民按种植量给予补助,杜绝违法毁林开垦种竹,具体由育才生态区牵头组织实施。
(三)大茅隧道西口山体造林工程
根据市委督查室和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三亚市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安排150万元预算经费用于大茅隧道西口处被毁林山体的造林工程,造林面积约78亩。具体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吉阳区配合。
(四)鹿颈角北部队项目地应急绿化造林及挂网工程
根据市委督查室督查要求,安排134万元预算经费用于鹿颈角北部队项目地应急绿化造林及挂网工程。具体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吉阳区配合。
(五)机关、团体植树和义务植树
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将3月份定为海南全民义务植树月,全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大力宣传,增强公民爱树、植树、护树的生态意识,鼓励适龄公民依法履行植树义务,全面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2018年安排50万元经费组织市级领导、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举行大型植树造林活动。
机关、团体植树和义务植树主要责任单位为市林业局及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负责苗木采购、组织实施等。
(六)历年造林成果养护
自2018年起,市级不再下达历年绿化宝岛行动造林成果养护资金,由各区(育才生态区),按行政管辖范围,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自主筹措资金,对辖区内历年的造林成果组织进行养护。
养护工作按以下规程实施:
1.除草割藤:砍除植株为圆心半径0.5米内影响生长的杂草及藤蔓,除草时间根据各造林地上的灌木杂草的情况,不影响苗木正常生长为原则。
2.修枝培土:对倒伏的苗木扶正、培土,将大苗2米以下的干枯枝、病虫枝、交叉枝、密生枝等修剪并清理干净,使苗木主枝条上的侧枝条分布均匀,方向合理。
3.浇水:为了利于水分渗透,浇水前应先松土,根部松土深0.05-0.06米,其它部位松土深0.10-0.15米,松土时切勿损伤根皮,并在苗木周围挖设半径0.5米的蓄水圈,做到及时、适时浇水,以保证水分充足。
4.施肥:通过沟施或浇灌等方式对苗木进行追肥,即在苗木下开挖0.07-0.1米深施肥后盖土或结合灌水的办法进行施肥,大苗施肥1千克/株,小苗施肥0.02千克/株,以保证生长具备充足养分。
5.管护:安排养护人员定期巡查,防止人畜破坏,对枯死和遭到破坏的植株及时进行补植和更换,管护期为一年。
主要责任单位为各区(育才生态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苗木采购
预算资金中安排67万元,进行苗木采购,采购苗木用于全市造林绿化机动应急安排使用,具体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全市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向市林业局申请绿化苗木,市林业局依据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实际调度安排。
五、资金安排
2018年绿化宝岛行动市财政预算资金600万元,计划安排如下(详见附表三、四):
1.造林指标任务补贴经费156万元;
2.大茅隧道西口山体造林工程经费150万元;
3.鹿颈角北部队项目地应急绿化造林及挂网工程经费134万元;
4.苗木采购经费67万元;
5.机关及团体植树经费50万元;
6.成果验收工作经费10万元;
7.工作人员经费30万元;
8.日常管理费3万元。
2018年绿化宝岛行动市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按资金安排表一次性下达各区(育才生态区)。(详见附表四)
六、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18年2月-4月)
市林业局落实全市实施方案,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指标。
(二)造林准备(2018年5月-6月)
各责任单位确定好造林和养护地块,根据任务组织实施;做好机耕、整地工作,准备好充足的苗木以及相关物资。
(三)造林施工(2018年7月-10月)
各责任单位安排落实造林与成果养护施工,严把造林“六关”(良种壮苗、起苗运苗、分级修剪、整地挖坑、栽植浇水、管护抚育),落实养护责任,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在85%以上。要选择好苗、壮苗,就近调苗,确保造林成功。
(四)检查验收(2018年11月-12月)
绿化宝岛行动建设成果验收采用分级验收的制度实施,施工完成后由各责任单位自查并上报,由市林业局组织市级检查验收,统计造林成果并报省林业厅,迎接省厅造林绿化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在市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要把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年度造林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合力推进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绿化宝岛行动建设成果,以及保护成果的重要性,营造声势、激发热情,形成全民护绿护林的意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护林、管林、爱林、养林。
(三)科学管理,突出重点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管理程序操作。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造林绿化标准,认真抓好苗木、造林和养护质量;严格管护责任,造管并举,强化保护,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保存一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确保造林质量,加强苗木质量监督,禁用病苗、劣苗造林。市林业局作为主要牵头单位,要派驻技术力量,监督各责任单位,对苗木质量、造林施工和检查验收严格把关。
(四)及时反馈,规范档案
加强工程进度管理,确保工程监理制度,做好工程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反馈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准确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月15号前向市林业局报送进度。对于历年档案信息,要做好分类管理工作,确保每项工程、每棵树、每分钱都有据可依、有档可查。
(五)严格检查,兑现奖惩
要加强植树造林工作的专项督查,搞好检查验收。对造林绿化工作组织不力,质量不高,整地不合格、苗木不达标、进度慢、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要求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三亚市2018年造林绿化任务计划表
2.三亚市2018年“四边”复绿任务计划表
3.三亚市2018年绿化宝岛行动估算汇总表
4.三亚市2018年绿化宝岛行动市级财政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