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6、机动车号牌;
7、《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需代理人申请);
8、属调控车型的购买方还需提交机动车指标证明文件。
9、非三亚户籍人员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车辆查验—业务受理—选号。如有疑问可致电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详细咨询,电话:88869015、88869006。
三亚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