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两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所有人应持以下证明及凭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暂住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二)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
(三)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
(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收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属于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不收存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七)属于进口机动车的出具《进口货物证明书》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注: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有服务点位都有保险公司窗口,可以直接购买。购买时需要出具身份证,合格证及发票。工作人员建议微信和现金两种支付方式,以确保支付程序顺利进行。
三亚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