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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家聘任、管理及委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科技水平,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海南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适应当前“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求,组建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形成有机联动、运转协调、资源共享、效能显著的决策咨询运行机制。
二、目标任务
建成一个非政务性、非盈利性覆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主要业务领域的技术专家队伍专家库系统,遵循“统一条件、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原则,搭建高效、实用的决策咨询平台,为三亚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救援专业技术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为领导层宏观决策提供客观、独立、科学的咨询建议,助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组建专家库管理机构
依据《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三府规〔2022〕30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专家库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选聘、调整、审核、发证、培训、考核及换届工作。
2.协调专家执行任务或参加有关活动,做好相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录入、管理和维护专家数据库,记录专家的主要活动,对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专家提出的重大应急管理问题和建议,按程序提报市政府或者省应急厅研究解决;
4.其他有关事宜。
(二)设定专家库专业类别及指标
专家库按照专业领域划分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等三大类别,总数不超过200名。各类别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
(三)公开选聘专家
1.选聘范围:主要从全市应急管理相关从业人员中公开选聘。
2.聘任资格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并对其做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终身负责,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②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③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行业领域6年以上,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④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可直接入库。低于5年的,由相关单位审核后推荐入库。
⑤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⑥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如水下救援、应急通信、空中救援等)的实用型人才可直接入库。
⑦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⑧国家、省级专家库的专家可以直接作为三亚市专家使用,原则上不再重复纳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⑨在应急处置、灾害事故调查、应急救援、调查研究等情况时,各有关单位因特殊情况聘用非专家库专家时,需符合专家聘用条件,参照专家库专家管理。
3.专家聘任程序:
①由市应急委办公室发布遴选专家信息;
②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填写《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审核;
③市应急委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专家,并对拟聘专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应急委办公室统一办理聘任手续,并颁发聘书和专家证;
④专家采用聘任制,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可根据工作情况续聘。超过聘期不再续聘的,自动失去专家库专家资格。
4.专家库专家主要工作范围:
①参与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的编制、起草和论证。
②参与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大事项的调研和论证。
③参与全市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督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重大危险源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应急预案编制等技术性支持工作。
④与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参与对各类自然灾害进行风险调查及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⑤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科技项目、信息化项目的评审、审查和论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创建工作的评审和审查。
⑥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技术咨询工作。
⑦参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相关的技术性审查。
⑧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资质或资格认定相关初审工作。
⑨参与其他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
5.专家库专家权利和义务
专家具有以下权利:
①执行委派任务时,有进入有关现场调查、调阅有关文件或技术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权利。
②对在执行委派任务中发现的应急管理违法行为和灾害事故隐患,有权向市应急委办公室举报。
③提出专家意见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并有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④获得参与各类应急管理活动的劳动报酬。
⑤对全市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和本领域的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及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⑥参加应急管理业务教育培训。
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②执行任务时,须出示专家证,接受委托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工作纪律,依照程序,按时开展和完成委派任务,每次完成任务后,向委托单位提供专家签名的书面材料,并对提供的书面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工作中严格执行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严防灾害事故发生。
③遵守廉政纪律,不与任务对象进行私下接触,不得借机为本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不从事与委派工作无关的活动;
④遇有突发事件或其它紧急情况,接受委托单位委派,按时赶到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紧急调遣。
⑤遵守保密制度,保守任务对象及相关方的隐私以及商业和技术秘密;
⑥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任务委派单位报告。
⑦严格遵守专家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本人是专家服务事项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近亲属与专家服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专家服务事项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结论的,其他需回避的事项。
⑧专家库成员要及时填写和更新个人信息记录和反馈参加工作或活动的情况。
⑨专家库成员未经批准,不得以专家库的名义组织或参加任何活动。
(四)专家库专家工作程序
1.聘用专家库专家执行任务,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委托单位根据业务需要,遵循随机性、权威性和回避性的原则,自行抽取、联系、使用专家库专家。
②专家接到通知后服从委托单位的安排,按时抵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专家工作单位应给予支持。不能如期参加活动,应及时告知专家使用机构。
③专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后,及时将签名的书面材料报委托单位。
④若专家库中没有符合聘请条件的专家,或符合聘请条件的专家数量不够时,可临时指派相关专家,使用后再按规定纳入专家库管理。临时指派的专家应符合专家库聘任专家资格条件。
⑤专家所开展的工作仅为委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不具有行政权力,不替代和承担所委托单位的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⑥专家库专家接受委托单位的邀请,提供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的,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专家本人承担。
2.专家库专家服务费用支付及标准
①按照“谁委派、谁付费”的原则,专家参与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由专家委派单位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支付,不再向服务单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②如遇审查大型项目或比较复杂的事故原因技术鉴定等特殊情况,专家费用可一事一议。
③聘请使用专家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公务接待标准报销;
3.专家库专家服务评议
按照“谁委派、谁考核,服务谁、谁评议”的原则,实行双向考核评议,即专家委派单位和被服务单位对专家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议打分。专家参与工作任务结束后,专家委派(聘用)单位应及时填写《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并报送市应急委办公室存档备查。专家工作情况评议将作为专家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专家库专家评议奖励
实行专家的评议奖励机制。专家每年要对参加任务情况进行一次述职,形成述职报告并上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委办公室依据述职报告及专家工作情况评议表,对专家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对工作优秀或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将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六)专家库专家解聘与监督
1.专家接受委托从事相关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市应急委办公室研究后收回专家聘书予以解聘,取消其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专家本人或专家所在单位提出经专家本人同意不再担任专家的;
②因身体状况、工作变动、能力素质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专家工作的;
③无正当理由,一年内3次以上(因病、外出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不接受委派任务的;
④因从事委派任务不力,对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专家以权谋私,违反职业道德,在执行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或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勾结串通,向有关方面提供虚假报告或技术结论的,由市应急委办公室取消其专家资格,并提请其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他人损害或单位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⑥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宜继续从事专家工作的;
⑦专家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以专家库专家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
⑧有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专家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专家工作存在的违法违规及不当行为,均可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投诉举报(举报电话:88362592)。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标准规范。市应急委办公室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自贸港建设发展需求,以公告和制度建设的形式,不断动态调整专家库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规范专家库建库及日常管理各个环节,提供专家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参考。
(二)加强工作协调。市应急委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专家条件与专业领域,认真做好本系统或本行业领域专家的推选工作。
(三)加强工作配合。市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确定一名联络员,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供本业务领域年度专家服务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及临时性咨询事项;为专家库专家开展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开展活动,同时配合对专家库专家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四)加强经费保障。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使用。
附件: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
附件
三亚市应急管理专家类别、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
类别 行业领域 专业及技能经验(暂定) 自然灾害 水风旱灾害(台风、城市内涝) 堤防工程、水库工程、蓄滞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闸工程、调水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水务工程等。 气象灾害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农业气象等。 地震 土木工程、地球物理学、地震地质、构造地质、工程地质、灾害地质等。 地质灾害 勘查地质、水文地质、遥感地质、区域地质、石油与天然气地质、煤田地质、工程地质、灾害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能源与资源工程等。 海洋灾害 船舶与海洋工程、航道工程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工程技术等。 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林学、气象、公安、通讯等,有森林防火灭火相关实战经验的不限专业草原防火、林学、气象、公安、通讯等。 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含化工、石油天然气、医药、烟花爆竹、民爆等) 相关行业的化工机电仪器仪表、化工工程、化工工艺、安全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储运工程、工业分析、高分子材料、化工机械、环境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再生资源科学炼油、煤化工、精细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医药制造、生物及生物医学工程类、仓储(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爆炸与炸药、工业炸药、炸药制品、工业索类火工品、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等。 非煤露天矿山(尾矿库) 露天采矿(采矿工程、爆破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边坡工程)、矿井建设、矿山机电(矿山机械、矿山电气、矿山电气自动化)、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安全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矿产勘察)、岩土工程、水工、土木工程、采矿、选矿、地质勘查、机电等。 综合交通(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 城市共同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道路工程、路基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航道工程等相关专业; 水上旅客运输、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铁路旅客运输、民航等相关专业。 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 和其他建筑)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水运工程建筑;海洋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架线管道工程建筑;节能环保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建筑;其他土木工程建筑等相关专业;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和装修、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建筑施工设备服务等相关专业。 城镇燃气 天然气生产与供应、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煤气生产和供应、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等。 工贸(建材、轻工(食品)、烟草、商贸、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烟草制品、烟草制品批发等相关专业;批发;零售、装卸搬运和仓储;住宿;餐饮等;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 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等相关专业; 长输管道(输油管道、输气管道)、公用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工业管道(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制冷管道)等相关专业; 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管件、压力管道阀门、压力管道法兰、补偿器、压力管道密封元件、压力管道特种元件等相关专业; 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他类型电梯、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等相关专业; 大型有动力游乐设施、无动力游乐设施、机动工业车辆等相关专业。 基础保障 消防 消防装备、消防设施检测、建筑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 电力(电力生产、电力供应) 火力发电、热电联产、核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等。 通信技术 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无人机操控等。 医疗 流行病学、急救、中毒救治、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心理援助等。 应急救援 (航空、水域、城市、山岳搜救) 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评审等、应急救援技术、信息化技术、应急装备建设、应急救援工程实务等。 物资保障 农学、城市管理、建筑学、建筑设计、造价工程、应用统计等。 应急宣传 新闻、传媒、广播电视、舆情管理等。 应急管理信息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等。 涉外及恐怖主义防控 外语、国际关系、公共安全、防暴及社会治理等。 生态环境 生态破坏、大气、水源、固体废弃、核与辐射等。 灾害评估 自然灾害学、经济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统计学、测绘科学及其他自然灾害综合评估相关专业。 检测检验 相关行业检测检验、电气、实验室设备、实验室安全管理、通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