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17:37:1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三亚市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的通知》(三府办〔2015〕27号)文件予以废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