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
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令第309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令第308号) 5.《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2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令第309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令第308号) 5.《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3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7号)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6.《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审批机关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4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师执业注册(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4.《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5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护士执业注册(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护士条例》(国令第517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 5.《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6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令第412号)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7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3.《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4.《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5.《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6.《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2017年12月26修正) 8.《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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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8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 5.《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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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9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 3.《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令第386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10 | 行政强制类事项 | 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及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强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 4.《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7号2017年12月26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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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强制类事项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强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12 | 行政强制类事项 | 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强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 3.《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令第208号2016年2月6日) 4.《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5.《血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发布2017年12月26日修订) 6.《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8号发布2016年1月19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13 | 行政强制类事项 | 对医师及医疗机构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强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 4.《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令第386号) 5.《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令第491号) 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改) 7.《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8.《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卫生部令第24号2016年1月19日修改) 9.《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2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14 | 行政强制类事项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医疗机构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强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令第376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15 | 行政强制类事项 |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强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包括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令第380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16 | 行政征收类事项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理机构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令第35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17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令第376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18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19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津贴和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工伤待遇以及抚恤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主席令第62号2018年4月27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20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补助、抚恤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21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22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 3.《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国办发〔2004〕21号) 4.《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5.《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23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 2.《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24 | 行政给付类事项 | 无偿献血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行政相对人 | √ | √ | ||
25 | 行政检查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等的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检查计划及方案 3.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5.《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修正) 6.《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7.《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 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4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26 | 行政检查类事项 |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检查计划及方案 3.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号) 2.《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2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27 | 行政检查类事项 |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检查计划及方案 3.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9号) 2.《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7号2017年12月26日修订) 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40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28 | 行政检查类事项 |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检查计划及方案 3.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令第434号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 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44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29 | 行政检查类事项 | 对血站、单采血浆站、采供血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检查计划及方案 3.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 2.《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令第208号2016年2月6日) 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5号) 4.《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8号发布2016年1月19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30 | 行政检查类事项 | 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检查计划及方案 3.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2017年12月26修正)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31 | 行政确认类事项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理材料 3.办理时限 4.办理流程 5.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令第308号) 3.《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3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32 | 行政确认类事项 | 预防接种单位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理材料 3.办理时限 4.办理流程 5.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令第434号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33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的表彰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34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的表彰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护士条例》(国令第51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35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36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主席令第62号2018年4月27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37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38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39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63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40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表彰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41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令第3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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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职业病防治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43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44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两非”案件举报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45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无偿献血奖励、先进表彰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席令第93号) 2.《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国卫医发〔201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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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行政奖励类事项 | 对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接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3.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令第434号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47 | 行政裁决类事项 |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结果信息——行政裁决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48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生育登记服务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49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义诊活动备案 (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 3.义诊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机构等信息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50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医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多机构备案(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主要执业机构、其他执业机构 3.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51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预防接种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令第434号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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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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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健康教育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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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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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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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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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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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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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60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61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62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卫生监督协管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63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基本避孕服务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64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65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 3.《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4.《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66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新生儿疾病筛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67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60号) 3.《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4.《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68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69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70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住院病历复制、查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收费标准 4.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令第351号) 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71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令第351号)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令第701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72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病媒生物防制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73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1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 3.《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74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2.《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75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2.《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76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医疗服务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服务对象 3.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4.服务项目和内容 5.服务流程 6.服务要求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1.《艾滋病防治条例》(国令第457号) 2.《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107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海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