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招录蔡海宝等24名获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三办发〔2008〕40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经面试、笔试合格,市委、市政府决定录用蔡海宝等24名获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请认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
被录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生活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每人每月1000元,具有硕士学位的每人每月500元。用人单位要优先解决住房,暂时不能解决的,每人每月发给住房补贴200元。工资来源按原渠道解决,属于全额拨款的单位市财政全额拨给;属于经费包干的单位,从包干经费中解决。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市财政按月划拨,补贴期限为5年。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后,具有博士学位的享受副处级待遇,具有硕士学位的享受正科级待遇。
市编制、公安部门要及时办理入编、入户手续,市财政部门要按时拨发工资、补贴和津贴。
附件:2008年三亚市事业单位招录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分配方案(点击查看)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