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亚向社会发出承包租赁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公告
日前,三亚市着力解决农村土地出租、发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进行清理工作,并在市纪委监察局专门设立了清理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公告的内容:一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为清理范围。农业院校科研用地、教学基地和南繁基地,以及不享受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农垦系统各农场及其工作人员等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等不属于本清理范围。
二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无偿全部退还发包方。
三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由干部职工集资承包、租赁的农村土地,予以清退。承包、租赁土地期间投入资金开发需要补偿的,由承包、租赁方与发包方协商处理。
四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个人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予以清退。承包、租赁土地期间投入资金开发确实需要补偿的,由承包、租赁方和发包方协商处理。
五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没有开发、尚未签订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约定、非法转包的无条件退还发包方,拖欠租金的还要追回租金。
六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股在农村承包、租赁土地的,一律采取退股处理。
七是市清理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专门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
(殷光标 赵雷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