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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海棠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三亚市海棠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第4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三亚市海棠区2020年农村道路应急修复工程项目中海南省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18428.74元调整到三亚市海棠区薏米产业发展项目。现将调整海棠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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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