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征求意见稿)
委托单位:三亚市海棠区财政局
评价单位:海南鹏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时间:2019年11月
目录
7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XX
2.项目库部门职责、活动树型结构完整截图.............................XX
3.海棠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XX
4.2018年工作计划..................................................XX
5.机构人员情况.....................................................XX
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X
7.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XX
8.部门整体支出支付率计算表.........................................XX
9.收入支出表(月度表)(3、6、9、12月) ............................XX
10.政府采购资料....................................................XX
11.项目支出明细账(1月、12月).....................................XX
12.会计凭证复印件..................................................XX
13.财务管理制度....................................................XX
14.区财政局反馈的2018年度部门财务报告.............................XX
15.预算公开资料....................................................XX
16.决算公开资料....................................................XX
17.现金盘点表......................................................XX
18.银行存款对账单..................................................XX
19.固定资产盘点表(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XX
20.项目支出预算表..................................................XX
21.满意度调查问卷..................................................XX
绩效评价结果关键信息
名称 |
三亚市海棠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绩效评价年度 |
2018年度 |
评价对象 |
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 |
实施地点 |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新办公楼202室 |
评价时间 |
2019年10月11日-10月31日 |
绩效评价 主要内容 |
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金额单位:万元) |
绩效评价得分 |
本次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100分,分四个等级,分别是: 90≤优、80≤良<90、60≤中<80、差<60。 本次评价得分73.47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中。 其中: (1)投入总分为15分,绩效得分为15分; (2)过程总分为55分,绩效得分为34.47分; (3)产出总分为20分,绩效得分为14分; (4)效果总分为10分,绩效得分为10分。 |
受海棠区财政局委托,海南鹏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按照《三亚市海棠区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为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为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海棠区司法局不设内设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8条,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有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实施和指导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理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本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负责本区法律救援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五)综合管理本区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本区涉法事务工作。
(六)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参与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七)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经查阅该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该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为40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5万元(人员支出96.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9万元),项目支出300.86万元。
1.3.1项目数量
该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300.86万元。此次评价重点对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该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共13个,共安排预算资金357.4万元,共支出133.4万元。
1.3.2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该部门《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部门13个部门预算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项目 |
年初 预算数 |
预算 调整数 |
调整后 预算数 |
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使用 资金 |
1 |
人民调解经费 |
10.00 |
-7.00 |
3.00 |
3.00 |
100% |
0 |
2 |
社区矫正经费 |
40.00 |
-32.00 |
8.00 |
5.39 |
67.38% |
2.61 |
3 |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
15.00 |
|
15.00 |
15.00 |
100% |
0 |
4 |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经费 |
5.00 |
-3.00 |
2.00 |
0.26 |
13% |
1.74 |
5 |
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费用 |
18.00 |
|
18.00 |
13.5 |
75% |
4.5 |
6 |
“以案计补”办案补贴经费 |
6.00 |
|
6.00 |
0.7 |
11.67% |
5.3 |
7 |
法律案件律师办案补贴 |
15.00 |
|
15.00 |
6.59 |
43.93% |
19.3 |
8 |
公务接待 |
1.5 |
|
1.5 |
0.05 |
3.33% |
1.45 |
9 |
综合工作经费 |
15.00 |
|
15.00 |
8.61 |
57.4% |
6.39 |
10 |
司法管理经费 |
95.9 |
|
95.9 |
44.41 |
46.31% |
51.49 |
11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工作经费 |
6.00 |
|
6.00 |
0.03 |
0.5% |
5.97 |
12 |
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100.00 |
-82.2 |
17.8 |
17.8 |
100% |
0 |
13 |
法律援助经费 |
30.00 |
-8.27 |
21.73 |
18.06 |
83.11% |
3.67 |
|
合计 |
357.4 |
-13.25 |
224.9 |
133.4 |
59.32% |
91.5 |
(1)人民调解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00万元,2018年调减预算资金7万元,调整后预算3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法制宣传材料制作费、工作调解误餐、出差补助、业务培训交通费。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40.00万元,2018年调减预算资金32.00万元,调整后预算8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5.39万元,资金结余2.61万元,资金使用率67.38%,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工作误餐费、交通费、培训差旅费等。
(3)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5.00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15.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法制宣传栏及印刷法制宣传资料费用。
(4)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2018年调减预算资金3万元,调整后预算2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0.26万元,资金使用率13%,未使用资金1.74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支出。
(5)人民调解员生活补助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8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13.5万元,结余资金4.5万元,资金使用率75%。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人民调解员四个季度的生活补助。
(6)“以案计补”办案补贴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6.00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0.7万元,资金结余5.3万元,资金使用率11.67%。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以案计补”1至10月份案件补贴。
(7)法律案件律师办案补贴: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5.00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6.59万元,资金使用率43.93%,该项目资金主要用支付法律案件代书补贴支出。
(8)公务接待: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5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0.05万元,结余资金1.45万元,资金使用率3.33%。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矫正督导检查工作接待用餐费。
(9)综合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5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8.61万元,资金结余6.39万元,资金使用率57.4%。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差旅费、误餐补助、工作交通费、办公费等日常工作开支。
(10)司法管理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95.50万元,该项目2018年共使用资金44.41万元,结余资金51.09万元,资金使用率46.31%,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政府雇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管理费。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6.00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0.03万元,资金结余5.97万元,资金使用率0.5%,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加班误餐支出。
(12)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0万元,2018年调减预算资金82.2万元,调整后预算17.8万元。该项目2018年共使用资金17.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政府雇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及管理费。
(13)法律援助经费: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30.00万元,2018年调减预算资金8.27万元,调整后预算21.73万元。2018年该项目共使用资金18.06万元,资金使用率83.11%,未使用资金3.67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参加法律援助培训费及法律未结案件清理误餐支出,法律援助代书补贴支出。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更好地履行职责。
(1)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根据《三亚市海棠区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海南鹏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由熟悉财政、财务、项目管理、评价分析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收集绩效评价资料。评价小组在认真研究《三亚市海棠区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整理出绩效评价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送达部门,要求按期收集提供,做好绩效评价准备。
(3)开展评价指标分析。评价小组对照《三亚市海棠区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三亚市海棠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取数标准》,认真分析各个评价指标,以保证取数的准确性。
(4)开展单个指标评价。评价小组依据收集到的绩效评价资料,按照《三亚市海棠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取数标准》计算各个评价指标得分并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绩效分析,形成单个指标评价结果。
(5)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对部门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和部门内部员工分别开展问卷调查,并将问卷调查结果作为衡量公众满意度的标准。
(6)撰写评价报告初稿。评价小组根据单个指标评价结果和问卷调查结果,汇总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7)形成评价报告终稿。评价小组将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与绩效评价相关利益方进行沟通,并根据反馈结果予以完善后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2.3.1资料取得的可靠性
本次评价的可靠性基于该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做好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所尽可能的收集较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本次绩效评价受时间及其他客观因素的限制,评价工作只能在该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职业判断对该部门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并做出可靠的评价结论。
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财政预算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评价各部门在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的投入情况,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目标设定占5分,包括职责明确、活动合规性、活动合理性3个指标;预算配置占10分,包括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在职人员控制率2个指标。
3.1.1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评分标准:符合(1分);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部门项目库系统中部门职责的设定情况与部门“三定方案”中的职责一致的,得1分;部门项目库系统中部门职责设定有不符合“三定方案”中的职责的,得0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查,该部门项目库系统中录入并启用的职责有2条(见附件2:项目库部门职责、活动树型结构完整截图),分别是:司法行政业务、司法综合业务。上述职责与该部门“三定方案”(见附件3《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的职责一致。如项目库系统中录入的“司法行政业务”职责与“三定方案”第2项职责“负责实施和指导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理等有关工作。”一致。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在项目库系统中设置部门职责时,职责设置明确,设置的职责符合“三定方案”所赋予的职责。
3.1.2活动合规性(2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2)部门活动符合区委、区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2分);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将部门项目库系统中活动设定情况与部门“三定方案”的职责进行比较(职责下的活动),评价要点全部符合,得2分;其中一项不符合,得0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查,该部门职责与职责下设立的活动情况见下表:
部门职责—活动情况表
序号 |
职能职责 |
活动 |
1 |
司法行政业务 |
普法宣传 |
2 |
律师公证管理 |
|
3 |
基层司法业务 |
|
4 |
法律援助 |
|
5 |
监外执行 |
|
6 |
国家司法考试 |
|
7 |
业务场地租赁 |
|
8 |
业务设备更新及维护 |
|
9 |
人民调解 |
|
10 |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
11 |
法律律师顾问补贴 |
|
12 |
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培训 |
|
13 |
司法综合业务 |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
14 |
司法综合事务 |
从上表可知,该部门设定的14项活动均在该部门的二项职责下开展,并且与该部门“三定方案”中的职责相符。经查阅该部门2018年工作计划(见附件4),该部门设定的14项活动与该部门2018年工作计划相符。上述两项均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在项目库系统中设定的活动在其职责范围之内,该部门的活动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高度相符。
3.1.3活动合理性(2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且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1.活动目标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2分);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在部门项目库中查询确定。活动与关键指标的关系可以是一对一或一对多,即一个活动必须有一个或多个关键指标与之对应,不能出现只有活动没有关键指标的情况,关键指标的目标值应用量化的数值或比率表示,若无法量化,可用定性的分级分档的形式表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分。得分依据如下:
受财政系统功能设置影响,暂无法设置活动关键指标,该指标暂不评价,直接得2分。
3.1.4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5分)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评分标准:得分=占比率×该指标分值。
取数标准:应自评项目个数和实际自评项目个数以海棠区财政局提供的数据计算。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因海棠区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同步开展,各部门尚未报送自评报告,该指标暂不扣分,按5分给分。
3.1.5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1)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2)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15%的,得0分;(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11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 max(在职人员控制率)-某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max(在职人员控制率)-min(在职人员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取数标准:在职人员数取部门决算报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中的年末实有人数合计数,编制数取《机构人员情况表》中的编制人数在职人员的合计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分。得分依据如下:
根据该部门提供的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之《机构人员情况表》(见附件5),该部门编制人数为7人,在职人员数为6人。根据计算公式: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6÷7)×100%
=85.71%
根据评分标准,该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71%,小于100%,得5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编制数对人员成本进行控制,不存在超编使用人员问题。
3.1.6投入指标评价得分
投入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投入(15) |
目标设定(5) |
职责明确 |
1 |
1 |
活动合规性 |
2 |
2 |
|||
活动合理性 |
2 |
2 |
|||
2 |
预算配置(10) |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 |
5 |
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5 |
|||
合 计 |
15 |
15 |
3.1.7投入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该部门在项目库系统中设置的部门职责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职责明确;在项目库系统中设定的活动在职责范围之内,并且符合该部门2018年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本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编制数对人员成本进行控制,不存在超编使用人员问题。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这三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预算执行占32分,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6个指标;预算管理占15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3个指标;资产管理占8分,包括资产管理完整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2个指标。
3.2.1预算完成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评分标准:(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max(预算完成率)-min(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②min(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取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里的数据,预算数取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预算完成数取本年支出合计的决算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预算完成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预算完成数 |
407.71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预算数 |
527.73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max |
9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8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该部门提供的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6),该部门预算数527.7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2018年预算完成数407.7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的决算数)。根据公式计算: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407.71÷527.73)
=77.26%
根据评分标准,预算完成率为77.26%,得0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年度预算完成率较低,整体预算完成情况较差。
3.2.2预算调整率(5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评分标准:(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2)预算调整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3)预算调整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某部门预算调整率]÷[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①max(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大值,此处为10%。
②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调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新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③min(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小值,此处为0。
取数标准:预算数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预算调整数取《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中相关数据绝对值(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调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新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预算调整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预算调整数 |
221.28 |
《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的指标调整数 |
预算数 |
527.73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max |
1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该部门提供的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6),该部门预算527.7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根据该部门《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见附件7),该部门预算调整数为221.28万元(指标调整数)。根据公式计算: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221.28÷527.73)×100%
=41.93%
根据评分标准,预算调整率为41.93%,大于10%,得0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了大幅调整。
3.2.3支付进度率(8分)
部门季度支付数与季度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评分标准:
总得分
(i=1,2,3,4 n=4) ①
当≥95% 时,
=2 ②
当≤85% 时,
=0 ③
当85%<<95% 时,
④
当季度任务数为 0 时,=2 ⑤
解释说明:
①w表示全年支付进度率累计得分,表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i的取值为1,2,3,4,表示各个单季度。
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季度支付数÷季度任务数)×100%。
单季度任务数为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进度任务数。
②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等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为2分。
③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小于等于8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为0分。
④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大于85%且小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单季度支付进度率
-85%)÷(95%-85%)×2分。
⑤当季度任务数为0表示预算已提前完成,则该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为2分。
取数标准:季度任务数,以年初预算数(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栏中年初预算数的本年收入合计数)除以4作为季度任务数。有调整预算的,从调整预算当季起,将调整预算数和尚未执行的预算数合并除以剩余季度数作为季度任务数;季度支付数,取本季度《收入支出表(月度表)》(3、6、9、12月)支出合计栏中本年累计数与上季度该数据的差;如个别部门未生成报表,则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栏下“本年支出合计决算数”,以该决算数除以4作为季度支付数。上年结转结余数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栏下“年初结转结余”决算数,不取经营结余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支付进度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支付数(万元) |
任务数(万元) |
数据来源 |
第一季度 |
52.01 |
82.53 |
部门整体支出支付率计算表 |
第二季度 |
53.85 |
96.03 |
部门整体支出支付率计算表 |
第三季度 |
62.35 |
183.97 |
部门整体支出支付率计算表 |
第四季度 |
239.5 |
393.16 |
部门整体支出支付率计算表 |
根据以《收入支出表(月度表)》(3、6、9、12月)(见附件9)和《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见附件7)为基础数据计算的《部门整体支出支付率计算表》(见附件8),2018年第一季度支付数为52.01万元,第一季度任务数为82.53万元;第二季度支付数为53.85万元,第二季度任务数为96.03万元;第三季度支付数为62.35万元,第三季度任务数为183.97万元;第四季度支付数为239.5万元,第四季度任务数为393.16万元。根据公式计算:
(1)第一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一季度支付数÷第一季度任务数)×100%
=(52.01÷82.53)×100%
=63.02%
根据评分标准,第一季度支付进度率63.02%,得0分。
(2)第二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二季度支付数÷第二季度任务数)×100%
=(53.85÷96.03)×100%
=56.08%
根据评分标准,第二季度支付进度率56.08%,得0分。
(3)第三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三季度支付数÷第三季度任务数)×100%
=(62.35÷183.97)×100%
=33.89%
根据评分标准,第三季度支付进度率33.89%,得0分。
(4)第四季度支付进度率
=(第四季度支付数÷第四季度任务数)×100%
=(239.5÷393.16)×100%
=60.92%
根据评分标准,第四季度支付进度率60.92%,得0分。
总分= =
+
+
+
=0+0+0+0=0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资金安排过多,各季度支出进度很慢,全年预算执行不及时,远远未实现预期进度目标。
3.2.4结转结余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1)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2)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50%的,得0分;(3)结转结余率在0-5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 [max(结转结余率)-某部门结转结余率]÷[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该指标分值。
①max(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大值,此处为50%;
②某部门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③min(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小值,此处为0。
取数标准:结转结余总额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本年支出合计栏下年末结转和结余数;支出预算数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栏中的本年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1.57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结转结余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结转结余资金和 |
135.08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支出预算数 |
443.93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max |
5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该部门提供的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6),该部门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和为135.08万元,支出预算数为443.9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根据公式计算: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135.08÷443.93)×100%
=30.41%
得分= [max(结转结余率)-某部门结转结余率]÷[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该指标分值
=(50%-30.41%)÷(50%-0)×4
=1.57分
根据评分标准,结转结余率30.41%,小于50%,得1.57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2018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较高,结转结余资金金额较多,对结转结余资金控制情况较差。
3.2.5公用经费控制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1)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2)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3)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max(公用经费控制率)-min(公用经费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①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大值,此处为105%。
②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③min(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小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取“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中有关日常公用经费数据的绝对值。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数据(万元) |
数据来源 |
实际支出公用经费 |
9.9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预算安排公用经费 |
12.61 |
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max |
10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10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该部门提供的2018年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6),该部门2018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61万元;根据该部门2018年《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见附件7),该部门2018年未对公用经费进行调整。因此,该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为12.61万元。根据该部门提供的部门决算报表之《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6),该部门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9.9万元。根据公式计算: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9.9÷12.61)×100%
=78.51%
根据评分标准,公用经费控制率35.08%,小于100%,得5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对公用经费控制比较严格,公用经费控制率较低,全年机构运转成本控制很好。
3.2.6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数量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数量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评分标准:(1)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满分;(2)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或等于90%的,0分;(3)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max(政府采购执行率)-min(政府采购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②min(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小值,此处为90%。
③max(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大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以采购审批表、招标文件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取部门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的项目个数。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受财政系统环节设置以及实际预算编制工作影响,海棠区暂未在财政系统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该指标暂不评价,直接得5分。
3.2.7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7)不存在挪用情况;(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评分标准: 符合全部八项(8分);符合其中七项(6分);符合其中六项(4分);符合其中五项(2分);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取数标准:取海棠区财政局反馈给部门的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结论(见附件14);检查2018年1月、12月的会计凭证、账、表。依检查结果并结合评分标准评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8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查,该部门资金使用合规情况如下:
(1)经检查该部门2018年1月、12月的会计凭证和项目支出明细账(见附件11),未发现该部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问题;
(2)经抽查该部门2018年1月和12月部分会计凭证(见附件12),该部门资金拨付均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根据《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见附件13)规定,超过0.5万元以上的,经由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经抽查该部门2018年1月和12月会计凭证,该部门大额支出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如2018年11-31#支付印刷法制宣传资料43,000元,该事项已经2018年8月3日党组会议第24期审议通过。
(4)经抽查该部门2018年1月、12月支出明细账(见附件11)和部分会计凭证(见附件12),并与预算批复文件进行对比,未发现有资金使用不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的情况;
(5)经检查该部门2018年1月、12月的支出明细账(见附件11),以及抽查部分会计凭证(见附件12),未发现有截留资金情况;
(6)经检查该部门2018年1月、12月的支出明细账(见附件11),以及抽查部分会计凭证(见附件12),未发现有挤占资金情况;
(7)检查该部门2018年1月、12月的支出明细账(见附件11),以及抽查部分会计凭证(见附件12),未发现有挪用资金情况;
(8)经检查该部门2018年1月、12月的支出明细账(见附件11),以及抽查部分会计凭证(见附件12),未发现有虚列支出情况。
该部门八项内容全部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8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部门预算资金运行规范。
3.2.8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1)公开预决算信息;(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2018年度预算公开内容: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6.《部门收支总表》;7.《部门收入总表》;8.《部门支出总表》;9.《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10.《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之一》;11.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含“三公”经费)。既要检查应公开的表格,又要检查每张表格应公开的内容。
2017年度决算公开内容: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资产负债简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评分标准:公开了预算信息的,得0.4分;公开了决算信息的,得0.5分;预算内容每公开一项,得0.1分;决算内容每公开一项,得0.1分。
取数标准:在三亚市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的预决算信息。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2.9分。得分依据如下:
预算公开:根据海棠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为11项,即公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等10个表格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含“三公”经费说明)。经查阅该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该部门已于2018年2月26日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见附件15),实际公开的内容与要求公开的内容一致。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决算公开:根据海棠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要求,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为10项,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9张表格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含“三公”经费支出说明)。经查阅该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该部门已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见附件16),其中有一项《资产负债简表》没有公开,扣0.1分,绝大部分表格符合决算公开要求,得1.4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已按区财政局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除缺少一张《资产负债简表》外,实际公开的预决算内容与要求公开的预决算内容一致,公开透明情况较好。
3.2.9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评分标准:符合全部四项(4分);符合其中三项(2分);符合其中两项(1分);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取数标准:核查部门2018年基础信息及2018年1月、12月的凭证、账、表并结合区财政局反馈给部门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结论。依核实结果并结合评分标准评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4分。得分依据如下:
该部门已制定《三亚市海棠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见附件13),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检查该部门2018年1月和12月的会计凭证(见附件12)、会计明细账(见附件11)和会计报表,该部门基础信息与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该部门基本信息完善性的四项内容全部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基础信息完善,为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2.10资产管理完整性(3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1)资产保存完整;(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评分标准:符合全部三项(3分);符合其中两项(2分);符合其中一项(1分);符合零项(0分)。
取数标准:检查各项资产账实是否相符,其中现金以进驻部门第1个检查日为准,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指资产出租、出借及更新、报废收入。如果资产过多,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应为10%以上。依检查结果并结合评分标准评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3分。得分依据如下:
经检查该部门现金(见附件17《现金盘点表》)、检查该部门银行存款(见附件18《银行存款对账单》)以及抽盘该部门固定资产(见附件19《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资产账务进行核对,该部门所有资产保存完整。经查阅该部门资产系统和资产明细账,2018年该部门无资产有偿使用及资产处置收入。该部门资产管理完整性三项内容均符合,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资产保存完整,资产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资产使用合规,资产管理运行情况好。
3.2.11固定资产利用率(5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评分标准:(1)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2)固定资产利用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3)固定资产利用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max(固定资产利用率)-min(固定资产利用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②min(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区间内固定资产利用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区间内固定资产利用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此次评价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资产。取该资产的实际在用总额之和与账面资产总额之和进行计算。账面无抽查的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资产的,仍按5分计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在用资产(万元) |
账面资产(万元) |
数据来源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
12.65 |
12.65 |
固定资产盘点表 |
max |
9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
min |
8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见附件19),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部门账面固定资产总额(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65万元,实际在用的固定资产总额(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65万元,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高,资产均已得到充分利用。
3.2.12过程指标评价得分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过程(55) |
预算执行(32) |
预算完成率 |
5 |
0 |
预算调整率 |
5 |
0 |
|||
支付进度率 |
8 |
0 |
|||
结转结余率 |
4 |
1.57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5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5 |
5 |
|||
2 |
预算管理(15)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8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3 |
2.9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4 |
4 |
|||
3 |
资产管理(8) |
资产管理完整性 |
3 |
3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5 |
5 |
|||
合 计 |
55 |
34.47 |
3.2.13过程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该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会计信息完善,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该部门严格加强公用经费控制,公用经费控制率较低,全年机构运转成本控制很好;该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预、决算公开透明情况很好;该部门资产保存完整,资产使用合规,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也未发现有虚列支出情况。但该部门在2018年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1)预算完成率很低,整体预算完成情况很差;(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了大幅调整;(3)各季度支出进度很慢,全年预算执行不及时,远远未实现预期进度目标;(4)资金结转结余率较高,结转结余资金金额过多,对结转结余资金控制情况较差。
产出即资金投入的结果,通过项目实际完成率(6分)、项目质量达标率(7分)、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7分)3个指标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3.3.1项目实际完成率(6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1)项目实际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2)项目实际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3)项目实际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项目实际完成率-min(项目实际完成率)]÷[max(项目实际完成率)-min(项目实际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未完成项目中由于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除外。
②min(项目实际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项目实际完成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项目实际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项目实际完成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实际完成的项目数指已进行了验收,基建项目资金使用率大于或等于80%,其他项目资金使用率大于或等于90%。项目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资金/预算安排资金×100%;计划完成的项目数指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项目支出预算表》中列示的所有项目。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0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项目完成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实际(个数/>90%) |
计划(个数/>90%) |
数据来源 |
完成项目数 |
3 |
13 |
计划数依据部门预算表,实际数依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 |
max |
9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
min |
85%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20),该部门2018年计划完成的项目数为9个。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见附件7),该部门完成率达到90%以上项目共有3个,即人民调解经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根据公式计算: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3÷13)×100%
=23.08%
根据评分标准,项目实际完成率23.08%,小于85%,得0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绝大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未完成,项目实际完成率很低,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很差。
3.3.2项目质量达标率(7分)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数量占已完成项目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1)项目质量达标率等于100%的,得满分;(2)项目质量达标率小于或等于99%的,得0分;(3)项目质量达标率在99%-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max(项目质量达标率)-min(项目质量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①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②min(项目质量达标率)是指区间内项目质量达标率最小值,此处为99%。
③max(项目质量达标率)是指区间内项目质量达标率最大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指该项目已进行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且验收手续齐全、等级为合格以上;已完成项目个数指该项目已进行验收或资金使用率大于或等于90%。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7分。得分依据如下:
2018年度项目质量达标率指标基础数据表
评价内容 |
项目数(个) |
数据来源 |
质量达标项目数 |
3 |
会计凭证、账、表等 |
已完成项目数 |
3 |
《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 |
max |
100%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min |
99% |
省财政厅文件提供 |
根据《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见附件7),该部门完成率达到90%以上项目共有3个,即“人民调解经费”、“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项目。“人民调解经费”和“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不需要验收,完成支出进度即视为质量达标;“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法制宣传栏及印刷法制宣传资料费用,根据采购合同及验收清单(见附件10),该项目已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该项目质量达标。根据公式计算: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数量÷已完成项目数量)×100%
=3÷3×100%
=100%
根据评分标准,项目质量达标率100%,得7分。
绩效分析:该部门已完成项目均为质量达标,质量达标率100%,该部门履职质量较高。
3.3.3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7分)
部门活动中达到绩效目标的关键指标数量与关键指标总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履职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得分=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①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关键指标达标个数/关键指标总个数)×100%。
活动是指在职责下要做的事件;项目是指在活动下要做的具体内容。活动关键指标达标是指完成关键指标绩效目标设置的90%及以上。
取数标准:对2018年部门活动层级关键指标目标值(或标准值)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评分。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得分=(关键指标达标个数/关键指标总个数)×100%×7。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7分。得分依据如下:
受财政系统功能设置影响,暂无法设置活动关键指标,该指标暂不评价,直接得7分。
3.3.4产出指标绩效评价得分
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产出(20) |
职责履行(20) |
项目实际完成率 |
6 |
0 |
项目质量达标率 |
7 |
7 |
|||
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 |
7 |
7 |
|||
合 计 |
20 |
14 |
3.3.5产出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该部门已完成项目均为质量达标,质量达标率100%。该部门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绝大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未完成,项目实际完成率很低,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很差。
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核查评价,综合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以了解社会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社会效益的评价各占5分。
3.4.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5分)
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用以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
评分标准:(1)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
综合得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100)×5分
取数标准:
目标管理(2分):对2018年区财政预算安排的20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因海棠区财政局2018年未全面启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此项暂不扣分,得2分。
项目绩效自评(1分):应自评项目个数和实际自评项目个数以海棠区财政局提供的数据计算。得分=已报送自评项目个数/应报送自评项目个数×1分;未报送的,得0分。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1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送情况以海棠区财政局提供的为准,已报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得1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结果应用(1分):项目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于检查组进驻部门检查之日前,应通过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栏或市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得分=(已公开自评项目数+1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1个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应公开自评项目数+1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1个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1分。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1)目标管理:因海棠区财政局2018年未全面启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此项暂不扣分,得2分。
(2)项目绩效自评:因海棠区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同步开展,各部门尚未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此项暂不扣分,按1分给分。
(3)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因海棠区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与绩效评价工作同步开展,各部门尚未报送整体支出自评报告,此项暂不扣分,按1分给分。
(4)结果应用:因海棠区财政局2018年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此项暂不扣分,得1分。
综合得分=上述五项得分之和
=2+1+1+1
=5分
绩效分析:因海棠区未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本指标暂不评价,不扣分。
3.4.2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满意度调查问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69分为合格,70-84分为良好,85-100分为优秀。
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为三类:服务对象(A),社会群众(B),部门内部员工(C)。A、B类调查问卷对象分别发放30份,C类发放20份,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
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5分。得分依据如下:
各类调查对象问卷情况如下:
A类:发放服务对象调查问卷30份,其中有效30份、作废0份(见附件21)。经统计,A类调查问卷得分94.93分。
计算过程:每份调查问卷共10题,每题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8分、6分、2分和0分,每份调查问卷满分100分。据此计算,A类有效调查问卷共30份,加总分为2848分,满分3000分,得分=加总分÷满分×100分=2848÷3000×100分=94.93分。
B类:发放社会群众调查问卷30份,其中有效30份、作废0份(见附件21)。经统计,B类调查问卷得分97分。
计算过程:每份调查问卷共10题,每题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8分、6分、2分和0分,每份调查问卷满分100分。据此计算,B类有效调查问卷共30份,加总分为2910分, 满分3000分,得分=加总分÷满分×100分=2910÷3000×100分=97分。
C类:发放该部门内部员工调查问卷20份,其中有效20份、作废0份(见附件21)。经统计,C类调查问卷得分94.9分。
计算过程:每份调查问卷共10题,每题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8分、6分、2分和0分,每份调查问卷满分100分。据此计算,C类有效调查问卷共28份,加总分为1898分,满分2000分,得分=加总分÷满分×100分=1898÷2000×100分=94.9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最终得分
=A类得分×50%+B类得分×40%+C类得分×10%
=94.93×50%+97×40%+94.9×10%
=47.47+38.8+9.49
=95.76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部门社会公众满意度得95.76分,等级为优秀,得5分。
绩效分析:社会公众对该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为优秀,该部门支出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3.4.3效果指标绩效评价得分
效果指标得分情况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设置分值 |
得分 |
1
|
效果(10) |
工作成效(5) |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 |
5 |
5 |
社会效益(5)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5 |
||
合 计 |
10 |
10 |
3.4.4效果指标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社会公众对该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为良好,该部门绩效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无
评价内容 |
分值(分) |
绩效得分(分) |
绩效级别 |
投入评价: |
15 |
15 |
|
职责明确 |
1 |
1 |
|
活动合规性 |
2 |
2 |
|
活动合理性 |
2 |
2 |
|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 |
5 |
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5 |
|
过程评价: |
55 |
34.47 |
|
预算完成率 |
5 |
0 |
|
预算调整率 |
5 |
0 |
|
支付进度率 |
8 |
0 |
|
结转结余率 |
4 |
1.57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5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5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8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3 |
2.9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4 |
4 |
|
资产管理完整性 |
3 |
3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5 |
5 |
|
产出评价: |
20 |
14 |
|
项目实际完成率 |
6 |
0 |
|
项目质量达标率 |
7 |
7 |
|
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 |
7 |
7 |
|
效果评价: |
10 |
10 |
|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 |
5 |
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5 |
|
总分/等级 |
100 |
73.47 |
中 |
(1)过程方面存在的绩效问题:一是预算完成率很低,整体预算完成情况很差;二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了大幅调整;三是各季度支出进度很慢,全年预算执行不及时,远远未实现预期进度目标;四是资金结转结余率较高,结转结余资金金额过多,对结转结余资金控制情况较差。
(3)产出方面存在的绩效问题:绝大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未完成,项目实际完成率很低,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很差。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导致预算难以执行。如社区矫正经费年初预算40万元,实际使用5.39万元,资金使用率13.48%;司法管理经费年初预算95.90万元,实际使用44.41万元,资金使用率46.43%。
(2)预算完成不及时,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部门2018年计划完成部门预算项目13个,实际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的项目仅3个。
(3)结转结余资金较多,造成资金闲置,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可执行性。
(3)建议对未完成支出进度任务的项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建议及时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资金要及时予以处理,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沉淀。。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库部门职责、活动树型结构完整截图
3.海棠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4.2018年工作计划
5.机构人员情况
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明细表
8.部门整体支出支付率计算表
9.收入支出表(月度表)(3、6、9、12月)
10.政府采购资料
11.项目支出明细账(1月、12月)
12.会计凭证复印件
13.财务管理制度
14.区财政局反馈的2018年度部门财务报告
15.预算公开资料
16.决算公开资料
17.现金盘点表
18.银行存款对账单
19.固定资产盘点表(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0.项目支出预算表
21.满意度调查问卷
海南鹏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9年11月20日